按照水利厅安排部署,7月5日至7日广元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潘洪宾带队,对宜宾市进行了取用水监督管理情况交叉检查。广元水文中心高级工程师田硕秋作为技术支撑人员参加检查。宜宾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香泉全程陪同检查。
检查对象包括南溪区、江安县两个区县共8个取水户,即(江安县)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宜宾北方川安化工有限公司、江安县七彩湖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江安县蟠龙乡大步跳电站;(南溪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幸福水库管理所)、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第三自来水厂一期工程)、宜宾市南溪区石鼓水电站。
7月8日检查完成后,两市带队领导就存在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对“一市一单”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探讨。此次检查既督促了水行政主管部门,使其在水资源管理方面更规范,同时也影响了取水户,使其主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履行自身义务。
广元水文中心在此次检查过程中不畏烈日酷暑全程参与、积极协助、严格把关,检查过程严格按照水利厅相关文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记录,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全力做好技术支撑,得到了两市的积极认可。广元水文中心也将继续在水资源及其他方面不遗余力为广元市水利局提供坚强支持,共同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