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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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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日,四川省首部水文地方法规《四川省水文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实施填补了四川省水文立法的空白,为依法治水、规范各类水文活动提供法治保障,标志着我省水文事业进入有法可依、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是四川水文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近日,自贡水文中心派出宣传小组,前往自贡水文中心机关办公点、巡测基地,自贡市水务局、水利院,自贡市大安区、贡井区、自流井区、富顺县、荣县水务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宣传交流活动,积极宣传《条例》,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此次《条例》的宣传,进一步加深了自贡党政领导和周边群众对水文的了解,突出了水文在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水环境保护、水生态和农村饮用水安全等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为争取对水文更大的支持,为水文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自贡水文中心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摆正位子、挑起担子、找准路子、加快步子,切实执行和推动《条例》的落实,努力提升水文服务质量,用《条例》助推水文发展,为水利与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