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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水一、供水1、供水能力2005年全省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达到260.37亿立方米,“十五”期间全省新增蓄、引、提水工程供水能力17.19亿立方米,平均每年增长3.44亿立方米。其中新增蓄水工程供水能力14.18亿立方米,占新增供水能力的82.5%;新增引水工程供水能力2.27亿立方米,占新增供水能力的13.2%;新增提水工程供水能力0.51亿立方米,占新增供水能力的3.0%;新增其它水利工程供水能力0.23亿立方米,占新增供水能力的1.3%。 “十五”末全省共有蓄水工程468446座,总库容132.58亿立方米,兴利库容59.14亿立方米。按工程规模分类:大型水库6座,总库容和兴利库容分别为38.73亿立方米 和22.24亿立方米
;中型水库104座,总库容和兴利库容分别为27.71亿立方米 和14.81亿立方米 ;小型水库6571座,总库容和兴利库容分别为37.55亿立方米 和22.10亿立方米
;山平塘434040处,蓄水容量20.29亿立方米;石河堰27726处,蓄水容量8.30亿立方米 。 “十五”期间全省新增水库25座,其中大型水库增加1座,中型水库增加9座,小(一)型水库增加22座,小(二)型水库减少7座,共新增库容13.41亿立方米,新增兴利库容6.66亿立方米;新增山平塘2589处,其新增蓄水能力为0.39亿立方米;新增石河堰1377处,其新增蓄水能力为0.38亿立方米。蓄水工程供水能力增长较快的有成都市,年增长率33.9%;广安市,年增长率2.7%。 “十五“末全省引水工程43525处,其中大型引水工程4处,中型引水工程116处,小型引水工程43405处。全省引水工程供水能力已达110.60亿立方米。 “十五” 期间全省新增引水工程1667处,新增引水能力2.27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能力增长较快的是雅安市,年增长率2.2%。 “十五”末全省提水工程47217处,其中水轮泵60处,提水能力0.16亿立方米;机电井18012处,提水能力1.59亿立方米;提灌工程29145处,提水能力14.22亿立方米
。全省提水工程供水能力已达15.97亿立方米 。 “十五” 期间全省新增提水工程2132处,新增供水能力0.51亿立方米。提水工程增长较快的有南充市,年增长率24.0%;广元市,年增长率13.0
%。 “十五”末全省其它水利工程61482处,供水能力1.2亿立方米。“十五”
期间新增其它水利工程12134处,新增供水能力0.23亿立方米。 全省“十五”期间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蓄水工程供水能力、引水工程供水能力统计分别见附表21、附表22、附表23。 2、供水量供水量是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按照取水水源不同分为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水源三大类,按受水区进行统计。 “十五”末全省年总供水量212.30亿立方米(河道外用水),比“九五”末增加3.7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91.11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90.0%,比“九五”末增加3.22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17.05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8.0%,比“九五”末增加0.25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4.14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2.0%,比“九五”末增加0.3亿立方米。 按市(州)统计,“十五”末供水量在10~30亿立方米之间的有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省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10%以上的有泸州市、德阳市、乐山市、南充、资阳市、阿坝州。占5~10%的有成都市、自贡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眉山市、广安市、达州市。 “十五”期间全省各类工程供水量总体上呈缓慢增长趋势,年均增长0.4%,2000年~2005年供水量变化趋势见图3-1。 与“九五”
末比较,供水量增加较多的市(州)有雅安市和眉山市,分别增加了31.9%和16.4%。 各市(州)行政分区“十五”期间地表水、地下水变化率见图3-2、3-3。各市(州)行政分区“十五”期间供水量统计见附表24。
二、 用水1、社会经济发展“十五”期间是四川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五年,“十五”期间GDP(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2%,超过全国平均增幅,是建国以来四川省经济增长最快的时期。 “十五” 期间四川省工业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到11%,工业在国民经济中主导地位逐渐巩固,农业大省正向工业大省、工业强省转型。 “十五” 期间四川省农业新增有效灌面39.61万亩,比
“九五” 末增加 1.1%,而实灌面积比“九五”
末减少136.17万亩。 “十五” 期间以旅游业为代表的四川省第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到10.8%,增加值在全国从第12位升至第10位。 “十五” 期间四川省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为 5.52 ‰,“十五”末统计全省人口为8627.17万人,比“九五”末增加219.67万人。 “十五” 期间四川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继续开展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水土保持、环境治理等工作,加大了岷江、沱江等重点流域的治污力度。 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十五”期间四川省加快了水资源的开发力度和利用水平,同时也促进了水资源的管理和水环境的保护工作。 2、用水量用水量指配置给各类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按用户特性分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用水三大类统计,其中生产用水划分为第一产业(农田灌溉、林牧渔、牲畜)用水、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用水和第三产业(服务业)用水;生活用水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水;生态环境用水暂统计人为措施调配的水量,而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按城镇环境用水(含河湖补水和绿化、清洁用水)和农村生态补水分别统计。“十五”
末全省年总用水量212.30亿立方米(不包括河道内用水),比“九五”
末增加3.77亿立方米。 “十五” 末生产用水188.83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88.9%,比“九五”
末减少0.15亿立方米。生产用水中第一产业用水占67.4%,第二产业用水占31.1%,第三产业用水占1.5%。与
“九五”
末比较,第一产业用水减少6.4%,第二产业用水增加15.3%,第三产业用水增加37.0%。 “十五” 末生活用水21.50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10.1%。与“九五”
末比较,生活用水增加3.39亿立方米,增加18.7%。 “十五” 末生态用水1.97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1.0%。与“九五”
末比较,生态用水增加0.49亿立方米,增加33.4%。 按四川东、西部统计,“十五”
末东部地区年用水量189.49亿立方米,占全省总用水量的89.3%,比“九五”
末增加2.24亿立方米,占年用水总量的比例下降0.5%;西部地区年用水量22.81亿立方米,占全省总用水量的10.7%,比“九五”
末增加1.53亿立方米,占年用水总量的比例提高0.5%。 各市(州)“十五”
期间年用水量统计见附表25。“十五”末用水量大于10亿立方米的有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约占全省用水量的60.8%;用水量介于5~10亿立方米的有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雅安市、资阳市,约占全省用水总量的32.6%;巴中市、阿坝州、甘孜州、广安市、广元市用水量小于5亿立方米,占全省用水总量的6.6%。与“九五”
末比较,用水量增加较多的市(州)有雅安市和眉山市,分别增加了31.9%和16.4%。 各市(州)行政分区“十五”期间总用水量及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变化率见图3-4、3-5、3-6、3-7。
三、 供用水评价“十五”期间是四川水利建设、发展和改革进程中不平凡的五年。四川水利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机遇、加快四川水利建设步伐。五年来,四川水利把解决水资源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大江大河治理、病险水库整治、农村人饮解困、骨干工程建设等取得了重大成就,水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水利工程供水能力比 “九五” 末增加7.1%,水资源利用率比
“九五” 末提高2.8%,为“十五”期间四川国民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可靠的保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十五”
末全省用水总量达到212.30亿立方米,占同期水资源总量的7.3%。农业(第一产业)仍然是主要用水行业,农业生产用水占用水总量的59.9%,但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第二、三产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比例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比例从“九五”
末的25.4%提高到“十五”
末的29.0%。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衡,主要用水仍然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盆地。东部盆地面积占全省的38.4%,“十五”期间水资源量占全省的40.3%,而“十五”期间东部盆地用水量占到全省的89.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盆地各市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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