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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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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规定要求,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对四川省水资源监测能力(一期)建设工程雅安水质监测分中心建设项目的要求,拟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项目招标采购。雅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为项目比选人。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名单为准)参加比选,为项目提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业主:雅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1.2 建设地点:   雅安    
1.3 项目规模: 雅安水质监测分中心更新完善 
    1.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招标工作在2015-2016年内实施)
    1.5 项目总投资: 162  万元
    1.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省预算投资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比选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省外在川内设立的分支机构须具备工商注册手续,并可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查询)
(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申请人具有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4)2010年来,申请人代理过四川省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或水利工程类招标事宜。
    (5)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良记录。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比选报名时间
2015年5月30日至6月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北京时间)。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2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在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基建设备处(6号楼2单元235号)领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人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5)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证书;
以上(2)~(5)项均必须提供盖鲜章的复印件。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1)所有参加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用汉语编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2)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3)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4)在提交代理申请书时,需要再次提供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否则,比选申请不予接收。
6.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兴科路1号,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7号楼二楼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雅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兴科路1号
    邮    编:        610036         
    联 系 人:        吴 杰         
电    话:        028-65523245   
    移动电话:     13882282639       
    传    真:     028-65523285      
 
2015 5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