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眉山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创建科覃科长和彭山县委宣传部李部长、彭山县精神文明办沈主任对彭山水文站“市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进行了复查。岷江水文局高度重视,派出唐书记和严主任亲自来到坐镇。
覃科长带领县文明办的相关人员查看了该站的办公环境;查阅了文明单位建设相关资料。该站陈站长就其站市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情况作了汇报,认真总结了该站近两年来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该站2003年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把这个称号作为文明建设活动的一个新的更高的起点,检查组成员经过看、听、查、议、评四个环节,对该站“市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一致同意我站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复查。覃科长表示,岷江水文局在巩固和深化市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中领导非常重视,广大职工参与意识强。同时她认为,通过此次复查,她对水文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觉得水文工作很神圣,希望该站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榜样作用、积极发挥单位的特长参与各项社会工作,为“保文明”奠定坚实的基础,把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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