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0日,雅安市芦山县发生了里氏7级强烈地震。由于地震强度高,波及面广,对我省水文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的损毁。按照国家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我局下属雅安、成都等水文局在划定的地震重灾区范围内(雅安市6县+邛崃市6乡镇)共15处水文测站、巡测基地及水质分中心需要恢复重建。
我局在灾情发生后迅速组织了雅安、成都水文局开展了现场查勘工作,结合灾情实际情况委托相关资质设计单位科学、合理地提出了水文基础设施“4.20”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同时积极开展了对相关前置要件的办理工作。经过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于2014年1月13日对各方案的联合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已于2014年5月21日由省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批复总投资共计7092万元。实施方案的批复,标志着我省水文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2014年5月21日获批当日,我局立即组织雅安、成都水文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就灾后重建项目推进召开了工作会,李华杰局长、凌先得副局长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根据7月20日前全面开工的目标要求,倒排工期,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要求雅安、成都水文局立即与当地相关部门协调,办理招标核准前期手续等事宜,并组织设计单位对相关站点进行更为详细的施工设计。
现雅安、成都水文局已完成了各项目所在地招标核准手续的办理事宜,并已经着手进行财政评审和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文件编制等招投标前期相关工作,只待资金下达后全力推进,确保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开工。